2018年秋季义安区“残疾教育资助”工作要求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量: 】
一、依据、标准等(省略)
二、资助条件
1、本区户籍残疾学生。2、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持有《残疾证》并有《低保证》。两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不重复享受资助。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写《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户口本,学生本人《残疾证》或父母《残疾证》和《低保证》,学生银行信息)。
特别说明:为确保及时正确发放到位,考虑到银行网点普及性,除高中阶段学生有资助卡的使用资助卡外,没有资助卡的学生,一律提供学生本人在皖江行开户的银行信息。学校应当协助家长,帮助学生开户。
2、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认真审查资格,核对相关信息,要确保资助资金打卡发放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学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及时退还(资助中心不再审核)。
3、材料报送。学校整理好申请材料,填写《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花名册要有经办人签名和手机号码,校长须审核把关,签名加盖公章后,报义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花名册电子版发到81301738@qq.com。联系人许振华13865620986(660986)。
4、审批公示。在整理汇总好申请材料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区残联对申请材料审批,审批后在区教体局网站对各校拟认定的资助名额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5、打卡发放。区教体局计财股在接到区财政拨款后,将资助资金拨付皖江行代发户中,由皖江行直接打卡发放。
特别说明:
1、为保护学生隐私,网站只公示申请学校人数和金额,不公示学生个人信息,请学校核对公示人数。
2、区外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
六、相关文件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