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铜官山区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的工作要求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8-10-14】 【点击量: 】
铜官山区为继续落实好《关于印发<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教〔2017〕92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上学期已认定的受助对象,请各学校再次核实相关信息后报送《铜官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附件2)表格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毕业的请去除。如本学期有新增受助对象,请根据文件要求提供《铜官区残疾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认定。
二、请各学校在报送相关认定材料的同时,还需报受资助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卡(工行、徽行、邮储)或存折复印件,写明账户名。
三、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报送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东村十字路口铜官区教育局二楼教育科(佳佳乐超市背面入口),联系电话:2867581,邮箱:tlstgq@126.com。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