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维修服务工作流程
【文章来源:】 【发布人:总务科】 【发布时间:2014-08-17】 【点击量: 】
1、需要维修的部门或班级财产直接管理人,到总务科领取并填写“维修申报单”。
2、由财产直接管理人所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确认需要维修的报学校总务科批准。
3、总务科维修工作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4、对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的财物,依情节轻重,给以处罚(赔偿或处罚金交于校财务科)。
5、总务科协同保卫科不定期进行检查校舍财物的使用安全情况,并按规章对于损坏公物者责令其赔偿或进行处罚。
注:维修维护工作服务电话:2621022
联系人:宋昌喜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上一条: 教工食堂定餐系统(测试)
下一条: 物品采购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