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采购申报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人:总务科】 【发布时间:2014-08-17】 【点击量: 】
为便于各部门开展工作,学校要求对物品采购(不含大宗物品及大件实训设备、耗材)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今后各部门凡涉及物品采购,均须先填报物品采购申报单,并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递交校领导审批后再由总务科派专人采购。具体程序为:
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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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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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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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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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登记领用
物品采购申报联系人:黄朝辉 电话:2621022
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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