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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公办普通高中孤儿免费接受教育实施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跃峰】 【发布时间:2014-10-17】 【点击量:

皖教助函〔2013〕44号
根据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自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孤儿免费教育。现将实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地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各市和省直管县在全省会议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布置,并将在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孤儿免费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相继开展了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各市和省直管县均已制定了在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孤儿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办法),明确了资助的对象、标准、范围和程序要求等。其中亳州、淮南、马鞍山、宣城等市以及广德县已于2013年春季开始实施在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孤儿免费教育。
二、各地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各市和省直管县的实施方案(办法)在资助范围、认定程序、资助内容、资金来源等方面基本一致。资助范围均包括所有公办普通高中(淮南、马鞍山、宣城、铜陵、黄山市以及广德县、宿松县还包括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亳州市包括了民办普通高中);资助对象为就读普通高中的孤儿(亳州、马鞍山、芜湖、铜陵等市还包括残疾儿童);资助内容多为免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宣城、芜湖市以及广德县、宿松县为免学费,亳州、淮南、黄山市还包括了孤儿助学金);在实施程序上多包括了申请、评定、公示与发放等环节;在资金来源上一般由所在学校在校内资助资金中列支或通过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抓好落实。各市和省直管县要严格按照出台的实施方案(办法),确保2013年秋季学期把在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孤儿免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地民办普通高中应参照公办普通高中做法开展此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和省直管县要深刻领会孤儿免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3.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坤,联系电话:0551-62811153。
 
附件:各市和省直管县在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孤儿免费教育
实施方案(办法)(不下发)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