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资助政策
【文章来源:】 【发布人:资助办】 【发布时间:2014-08-20】 【点击量: 】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的种类:
1、中职助学金(按学期评审)
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对象:涉农专业学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15%)。
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学期750元,通过中职资助银行卡发放。
(备注:安徽省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共12个,分别是:利辛县、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
2、中职免学费(按学年评审)
免学费对象:所有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城市学生数的10%)。
农村和县镇非农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免缴学费;城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先缴学费,经过评定享受免学费后通过中职资助银行卡发放免学费资金。理科类每年3000元,文科类每年2400元。
第一、二学年免学费经费由财政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3、普通高中助学金(按学期评审)
在校高中学生的20%左右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由市教育局下达。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分为3档,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4、校内资助(学校事业收入5%)
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补助、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等。
二、资助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认定、公示→学校审定、公示→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生资助银行卡→资金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
三、认定原则和标准
(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
认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是指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均可申请认定。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6、符合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应该享受的;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备注:申请表需附材料及表格填写说明等详见班主任QQ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