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枞阳县2019-2020学年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20-05-25】 【点击量: 】
各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教〔2017〕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枞阳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00元/人·学年,高中教育阶段学生1000元/人·学年。划归郊区管理的(陈瑶湖镇、周潭镇、老洲镇)三乡镇户籍学生,枞阳县教体局不再接受申请,按郊区残疾人资助文件(附件3)要求申报,郊区教育局联系电话2896684。
1、对于上学年已认定的受助对象,各校再次核实相关信息后报送《枞阳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附件2)表格电子档发送至和纸质盖章件,转出、毕业的请去除。如本学年有新增受助对象,请根据文件要求提供《枞阳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认定。
2、请枞阳县外学校在报送相关材料的同时,还需报受资助学生或家长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复印件,写明账户名。
3、请于5月31日前报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候。报送地址:枞阳县教育体育局606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16217,电子档报送邮箱:18891500@qq.com。
4、教体局会同同级民政、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认定的拟受助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个人申请及审批材料不退回。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于6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资金发放任务。
附件1:《枞阳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枞阳县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花名册》
附件3:郊区残疾人资助文件
枞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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