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工【2018】37号
关于开展21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
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8-09-07】 【点击量: 】
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服务职工提升年”活动,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皖工办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21届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子女阳光就业行动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金秋助学活动要严格要求,规范有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助学对象和子女就业创业调查摸底工作,跟踪核实助学对象动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补齐和更新档案信息。二是加强沟通协作。与民政、人社等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已出台的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并做好各种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三要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范化程序,因困施助,助学金发放坚持统一标准,不因一本二本而区别对待,还应针对资助对象需求实施精准帮扶。四要遵规守纪。严格按照《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只能使用于全总级困难职工,省财政资金只能使用于省级以上困难职工,市财政资金和市总工会经费资金只能使用于市级以上困难职工。其他资金按照相应规定和要求使用。省、市财政帮扶资金发放每名省级、市级困难职工子女新入高职及以上学生的金秋助学金,与全总帮扶的困难职工子女相同,均为每人不低于4000元。
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并将有关内容和帮扶标准进行公示。
二、金秋助学主要资助对象
(一)重点资助。市总工会将重点对今年考取高职及二本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家庭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在册(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一年期、经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进行资助。资助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1、已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
2、意外致困职工子女:即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铜陵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父母为单亲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发生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3、低收入职工子女: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铜陵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至2.5倍之间,且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二)拓展资助。一是深入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市总工会拟资助40名今年考入高职院校的建档在册和符合条件新建档的困难职工(其中困难农民工占到1/3以上)子女,引导困难职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争当皖工徽匠和大国工匠。二是实施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市总工会拟资助52名在高职和普通高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2000元助学金以奖代补其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和路费等,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圆梦计划”面向2015年以来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三是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助学项目。根据铜陵市总工会与铜陵技师学院就“金牌蓝领”达成的联合培养协议,市总工会将对50名在该校学习的我市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每学期每生给予1000元的生活资助。鼓励各县区工会延伸金秋助学服务链条,开展校企结对助学就业服务,工会和企业共同出资资助职业技术学院和用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和通道,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完成高等职业院校学业和技能培训,实现本地工会助学和就业一体化服务。
(三)其它资助。其它助学活动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积极开展,确保职工子女不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职工,通过社区、乡镇向民政等部门申请资助。
三、规范金秋助学工作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请金秋助学的困难职工,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向本单位工会申报,经初审合格后,向上一级工会申报。不得再向市其他部门或单位申报。市总工会将与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等部门共同核查,并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比对,若发现重复申报或不符合困难职工家庭条件的不予资助。基层工会也可先登陆铜陵市职工服务网,点击“高考金秋助学”栏目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1、填写《铜陵市总工会第21届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子女入学通知书(网上录取通知打印件亦可先行申报);
3、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家庭所有成员)复印件。基层工会查验原件后,需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4、家庭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的职工工资半年发放流水帐单;对家庭收入不好测算的,参照执行《铜陵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5、其他特殊情况(单亲、大重病、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
6、提供《铜陵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二)申报时间
困难职工子女今年考上二本(含二本)以上大学的,申报
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申请“金牌蓝领”和“圆梦计划”的,申报时间为8月11日至9月5日。
(三)资金发放
对经过审核符合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送温暖资金使用范围的助学对象,要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四、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服务
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重点对今年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向受助对象宣传政府的助学和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工会的助学和就业创业帮扶项目,提供职业咨询推荐、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等系列服务。工会工作公益性岗位、大学生特岗和选树的“创业带头人”所属企业,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暑假期间,各县区至少举办一次座谈会或组织受助学生到帮扶中心参观实习、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跟踪掌握受助困难职工学子的生活、学业和思想品德,加强他们的社会实践和良好品行培养。
全市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宣传在开展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工作。各县区(经开区)总工会、市直管工会务必于8月31日前,将金秋助学款拨付至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并通过手机信息等多种渠道告知受助困难职工家庭。于9月3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和“就业创业援助行动”总结和统计表(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报市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电话:2861042、2872856、2864151
邮 箱: 824687156@qq.com
附件:
1.铜陵市总工会第21届金秋助学申请表
2.铜陵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
表
3. 2018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4. 铜陵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5.2018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资金使用统计表
铜陵市总工会
2018年6月25日
抄送:省总工会,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