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8-04-10】 【点击量: 】
各位班主任:
依据《铜陵市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学生教育资助文件精神》文件精神,开展残疾学生、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学生教育资助申报活动。此次资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学生。资助条件要求:1、必须是铜陵市户籍学生;2、学生本人或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应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学生且是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500元;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资助资金由三区一县政府财政预算支出。
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教育资助申请表,附后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户口复印件,于4月17日前交学校资助办。由资助办汇总报经铜陵市三区一县教育部门审核。由于铜陵市各区县教育局要求比较严格,请班主任送学生材料时注意审核一下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材料中的低保证复印件必须要显示年审页,没有年审页要到社区开低保证明。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