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做好2018春季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8-03-01】 【点击量: 】
各位班主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推选出3--6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班级学生从非申请人中民主投票产生,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应少于班级或者专业总人数的15%。评议小组成立后,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班。
2018春季学期我校一、二年级的班级都要重新评定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认定,评定过程要做到有记录,要填写《中职学生家庭困难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所有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交学校资助办备案。班级初步评议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要在班级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的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学校资助办。(2018年春季班级资助报表模版、班级评议公示模版已上传到班主任群共享文件,请班主任自行下载)。一、二年级的班级电子报表的表格中助学金都要填报。
请各班级于3月9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和公示、完成班级受助学生电子报表报送班(电子报表上要注明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3月15日前完成班级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