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光华】 【发布时间:2017-02-13】 【点击量: 】
各位班主任:
根据2017年资助文件精神,及时完成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1、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期重新认定,标准为每学期每人1000元,2月20日前完成班级评议、班级公示、班级电子报表(基础资料报表),2月25日前完成班级纸质报表(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银行卡材料)。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一年评议一次,本学期不需要重新认定。
3、免学费按学年认定,除春招生外原则上只减不增,退学或挂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以2月28日为节点各班级上报减少人员学生名单。
4、14级学生如有在本学期就进入顶岗实习的班级,请班主任提前做好下学年免学费申报的相关工作。
5、相关注意事项:
(1)、班级评议作为重点,程序要规范,有过程有记录,结果有公示,评议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其中,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能促进班级的学生自治管理。
(2)、城市免学费学生学费先缴纳,后期通过银行卡发放
(3)、时间节点:
①2月20日前完成班级评议并公示;
②3月1日前班级电子报表、班级评议记录表、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资助办;
③免学费增(春招生)、减(退学)名单截止日期为2月底,3月1日报资助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