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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培训指南
培训指南

职业技能评价申报条件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2-16】 【点击量:

保育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

②本专业: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③相关专业:中职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助产;高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教育学。


餐厅服务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培训期满;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咖啡师、调酒师、茶艺师、品酒师。

②相关专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车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专业:机械类专业。


电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岗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电子商务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实习半年。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

②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直播电商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客户信息服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

③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大数 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等。

④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媒体电商运营、电子商务及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工程测量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包括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海洋测绘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地理信息采集员、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

②本专业:包括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

③相关专业:包括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


管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广告设计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广告设计师/三级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广告设计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广告设计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焊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专业: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化学检验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通信、电子类职业。

②相关专业:电子信息通值、电气、自动化类专业。


家政服务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①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③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本专业:家政服务与管理。

②相关专业:中职: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幼儿艺术教育,护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

③本专业:家政服务员。

④相关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护理、营养与保健。


客房服务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模具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钳工、车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等机械制造类职业。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模具制造、机床切削加工、数控加工、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机械类、机电类相关专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 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 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汽车维修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书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或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⑥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級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⑦或相关专业⑧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⑨或相关专业⑩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机动车监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②汽车维修、汽车电气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

③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④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

⑥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⑦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改装技术。

⑧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机械设备运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⑨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

⑩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钳工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设备点检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认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认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机修钳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检修工、汽机和水轮机检修工、发电机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油气管道维护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等。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业过程自动化控制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等。


水泥水产工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累计在本职业(硅酸盐工程)见习工作2年(含)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全日制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3)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毕业证书。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具有全日制技师学院或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西式面点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西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②本专业:烘焙专业。

③相关专业:西式烹饪专业、中式烹饪专业、食品加工专业。


养老护理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 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②本专业: 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③相关专业: 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 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营销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营销员/五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营销员/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营销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育婴员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 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③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 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


中式面点师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糕点面包烘焙工、米面主食制作工。

②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中西面点工艺、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


中式烹调师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②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