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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6-12-14】 【点击量:

铜陵市教育局文件
 
铜教师〔2016〕2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队伍,保障面试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皖教师〔2013〕21号)要求,决定组织遴选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市、县教研室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应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学校广泛宣传,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各教育主管部门。
(二)县级初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各校(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包括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核。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和直属学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四)省级审定。省教育厅对各地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书,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三、遴选要求
(一)各地、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动,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真正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的人选推荐上来
(二)各单位请于12月16日前将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和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以及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并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62-2832884 电子信箱:zzrsk2009@163.com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3.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
 
                                                                                              2016年12月12日    
 
铜陵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发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