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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日常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人:胡轶】 【发布时间:2014-10-27】 【点击量:

监控室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值班小组轮换值班制度,每日由当日值班领导安排两名值班人员进入监控室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早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3、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告知值班领导,保卫科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及相关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怠慢、延误信息采集作缺岗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6、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8、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9、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